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园区中路10号。
5、建设规模及内容: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市场需求的变化,在原有年产150T阿胶产品、1.8T铁皮石斛灵芝浸膏、2T破壁灵芝孢子粉、2T固体饮料、3T代用茶的原审批内容基础上,新增租赁面积7350.76平方,新增800T膏系列罐头产品,同时对内部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并新增内部食堂一个及燃气锅炉一台。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
保护目标 |
方位 |
最近距离,m |
规模 |
1 |
浦沿街道拆迁临时安置用房 |
北侧、东北侧 |
50 |
28幢临时建筑,约800户 |
2 |
浙江艺术职业学校东冠校区 |
西侧 |
33 |
师生约400人 |
3 |
汤家河 |
南侧 |
30 |
/ |
4 |
许家河 |
南侧 |
230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噪声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新增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新增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经厂房建筑隔声后,可降噪25 dB以上,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类标准限值。
2、环境空气影响:项目改扩建项目将新增温浸全汁收稠异味、食堂油烟废气及锅炉废气。新增温浸全汁收稠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异味,经收集+干燥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风机引至两根排气筒排放,确保项目产生的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限值要求。新增项目员工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油烟排放浓度通过专用烟道经屋顶达标排放。新增项目锅炉燃料废气中各污染物经收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烟尘、NOX及SO2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水环境影响: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开通,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生产废水经内部污水处理站处理(兼氧/好氧生物工艺,处理能力为100m3/d)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至仁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钱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4、固废环境影响:项目新增固废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产生的料渣、员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及吸咐恶臭产生的废活性炭。料渣已委托浙江同盛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在此基础上,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项目罐体上方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干燥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处理后通过风机引至两根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合设备清洗废水经内部污水处理站处理(兼氧/好氧生物工艺,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后纳入至仁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钱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3)噪声: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应注意合理布局。
(4)固废:料渣已委托浙江同盛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省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29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71-88998210
环评单位:杭州天锦环境科技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1-86506687
审批环保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 电话:0571-87795784
十、环境影响报告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建设单位网站(http://site.gzwhir.com/hzhqyt201904174761/index.html)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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