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等的有关规定,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备案前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2、建设单位: 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园区中路10号
4、建设内容: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在原有审批主体内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对现有A区一层南侧闲置功能区进行改建(形成年产300T膏系列罐头产品),对内部间接冷却水管网进行改造,新租赁中国(杭州)青春宝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厂房(B区+C区)7350.76平方进行扩建(形成年产500T膏系列罐头产品),同步在新增租赁区域配套一个内部食堂及一台6T燃气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