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先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先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先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杭州胡庆余堂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86506687